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程序包括:1。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和有关
证据;2。人民法院应当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立案;3。法院应当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辩护;5。审判;6。法院作出判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对对方的权利,但债务人自己的权利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