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继续盘问是否为强制措施,有没有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
2023-08-13 16:42: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继续盘问不属于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不包括继续盘问,继续盘问只是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在侦查案件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讯问措施,不属于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继续盘问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继续盘问包含着对于被盘问人人身自由的暂时性控制,根据《行政强制法》对于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义,继续盘问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 继续盘问不是强制措施,是一种普通的职务行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只有五种:据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除此之外,其他的任何措施都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