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疑别人吸毒可以举报吗,具体应该怎么规定的

2023-08-13 17:1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举报他人吸毒所需要的证据一般包括:
    1、吸毒现场、吸毒工具、吸毒人员的照片、视频等影音资料;
    2、言语或文字交流中吸毒人员自认吸毒事实的手机短信、微信以及邮件等记录;
    3、吸毒事实曾被公安机关查获、处理留下的处罚决定文件等资料。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发现有人吸毒,应当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吸食毒品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 发现有人吸毒可以直接去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举报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