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起诉离婚的办理

起诉离婚
2023-08-14 00:5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手续的办理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2、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3、原告方交纳诉讼费用;
    4、法院主持调解;
    5、调解不成的,开庭审判,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要如下的具体手续:1、书写离婚起诉状;2、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一般包括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户口本等证明身份信息的证据以及财产清单、债权债务等书面材料;3、携带准备好的起诉状,证据材料,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诉;4、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的办理手续如下:
    1、当事人应当撰写离婚起诉状。
    2、当事人携带离婚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据等,到法院起诉离婚。
    3、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4、当事人等待开庭传票,及时参加庭审。
    5、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6、法院作出准许或者不准许离婚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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