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样的停车位可以买卖,法律有哪些规定

业主维权
2023-08-14 01:3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出售。一是地下或地上专用停车位,开发时规划为停车场地并符合产权登记技术规范的,且建设费用未列入开发成本和分摊面积出售给购房人,那么停车位的所有权应当属于开发商所有。二是住宅小区的地上或地下停车位及用于临时停车的过道等,如果建设费已经列入开发成本或分摊面积之中,也就是开发商已从售楼款中收回了停车位的建设费用,那么,停车位的所有权就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其租金收入应归全体业主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对停车位的规定有:
    1、停车位是经过法律程序规划后建造的,可以协商出售;
    2、地下停车位是否属于人防空间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筑物地下室的一些空间可能属于人民防空间。这部分空间开发企业和业主没有所有权,但不能以使用权的名义出售,但使用权或者不能以使用权的名义出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五条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 对停车位的规定有:停车位建筑面积列入公摊的归全体业主;停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位产权的归开发商;停车位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归国家。经过法律程序规划后建造的,可以协商出售;属于人防空间范围的,不能进行出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