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什么,法律上该怎么规定

离婚赔偿
2023-08-14 06:2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1、过错种类,包括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及有其他重大过错的。2、时间限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3、责任主体,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4、赔偿范围,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诉讼离婚中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 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以下问题:
    1.过错种类: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是指过错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2.时间限制:申请赔偿只能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3.责任主体: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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