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法律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14 06:5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意思表示真实等条件时,具备法律效力。根据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可以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分公司与总公司在商业行为上具备的法律效应是一致的,都是可以独立的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实际来进行签订合同的,但必须符合总公司制定的相关政策法规,否则是不予批准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如下:
    1、在其营业范围内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订立的,则合同有效。
    2、其越权或者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订立的,则合同无效。
    3、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