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
2023-08-14 08:1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是:
    (一)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二)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四)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
    (一)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二)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四)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包括什么
    1、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包括:
    (1)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2)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3)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二、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
    1、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来履行。合同的标的是什么,义务人就应给付什么,既不能用其它标的来代替,也不能用金钱来代偿。义务人在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耿偿钝锻墁蹬惰拳伐哗,也不能免除其合同责任,只要对方需要并坚持,还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
    2、适当履行原则。切实、准确地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去履行,即为适当履行;
    3、协作履行原则。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精神,去共同完成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