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起诉一方不到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8-14 08:1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对方是提起离婚诉讼的,不出庭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撤诉处理,对该案件不再进行审理了;2、对方是被告的,人民法院在查明情况后,可以缺席判决,对方不再就无法查明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对方到庭,在查明情况后,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起诉一方,即原告不到庭的,视为撤诉,被告不出庭缺席审判。离婚案件涉及的是身份关系,它直接关系到家庭的存废,必须由当事人本人表达意见。即使委托了代理人,本人也需要到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规定,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起诉离婚过程中,如果原告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一般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等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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