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能不能一个人去办理,具体应该怎么规定的

起诉离婚
2023-08-14 08:3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离婚不能一个人去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办理。还要准备好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包括复印件)、离婚协议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一个人不一定可以办理,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不可以,必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可以单方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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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离婚能不能一个人去办理
    法律分析: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在外省市工作,另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可到本市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在外省市工作的一方必须亲自来本市办理登记手续,不得委托亲友、律师或其他人代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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