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隔夜酒被查算酒驾吗

酒驾醉驾
2023-08-14 08:4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隔夜醉酒驾车算不算醉驾,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算醉驾;
    2、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小于20mg/100mL,不算醉驾。
    处理醉驾的流程是什么
    1、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四到五天时间;
    2、通知拿验血报告;
    3、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办理取保后审;
    4、案件将会转交给检察院。等待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约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5、检察院下达起诉书;
    6、等待法院开庭宣判,十天到半个月;
    7、法院下达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由法院委托司法局做社会调查,同时到司法局报到;
    8、司法局受权当地司法所做调查,下达判决书;
    9、找交警队办案民警,到派出所取消,取保后审,再凭保证金票居,到市局退还保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隔夜醉酒驾车是否属于醉驾,要视测量的酒精浓度结果而定。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则属于醉驾。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 隔夜醉酒驾车一般不算醉驾,饮酒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酒精在人体内会逐渐吸收、分解,血液中酒精含量也会逐渐降低,不过是否算醉驾应以驾车时测量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值是否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