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开发商制定的银行(建行)办理了首套房贷,本月20号银行放款后,我了解到本地其它银行有首套房利率优惠,请问可以转银行吗?

2019-06-03 22:30: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怎样办理二手房贷款  第一步:找好意欲购买的房屋,该房屋必须产权明晰。  第二步: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够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并在该代理机构完成房产价值评估工作,交纳房产评估费。  第三步:买卖双方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四步:去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填写二手房按揭申请表,由律师把所有证明资料交送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第五步:银行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工作,如同意放贷,则发给贷款承诺书。  第六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局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第七步:领到卖契后,送交银行,银行划拨款项。  
    二、二手房买方应注意什么  
    1、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两证”相关文件,没有两证的房屋,不得买卖。  
    2、要看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如为共有,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根据规定,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同意。  
    3、二手房交易前,买方应当查看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有没有国家和南昌市行政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查封。  
    4、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情况。若有抵押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  
    5、要看所购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因为按照房改的有关规定,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在购房后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之后,如果出售房屋,原产权单位也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购买的是这样的房屋,就有可能出现问题。  
    6、要看所购二手房的建筑面积是否准确无误,因为有时会出现所售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不符的现象,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产权证注明的为准。  
    7、应考察房屋的质量、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 首套房贷利率最高是多少,  目前,个人按揭贷款的市场需求依然较大,银行只是采取提高利率的手段调整供需关系。工行执行的个人房贷利率为首套房利率最低上浮10%,这还要综合个人的信用评估,除非信用评估特别好,否则一般都会上浮10%以上;二套房首付比例保持原样,首付6成,利率上浮20%—30%。
      工行从今年3月份开始就已在执行这一金融制度,只是目前放款的速度较缓慢,而农行是从今年5月起开始执行利率上浮政策。目前没有叫停个人贷款,只是放款速度变慢了,等有了额度才能放款,等几个月也是常有的事,而且每个支行的情况不一样。
    根据个人信用评估,首套房利率至少上浮10%,二套房为首付6成,利率上浮区间为20%—30%。建行实行的是一户一政策,不同的贷款项目和不同的信贷情况都可能影响到利率,首套房利率最高的会上浮30%。
      目前邮政储蓄已经接到暂时停止放款的通知,什么时候能恢复还不太清楚。不过邮政储蓄目前没有停止受理个人贷款,首套房利率也没有上浮,仍然是基准利率,二套房首付6成,利率上浮10%。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贷有哪些类型  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
    委托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指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公积金贷款。  自营贷款,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
    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银行的贷款名称也不一样,建设银行称为个人住房贷款,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称为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组合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
    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 个人买首套房是二手房,需要交哪些税?
    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需要交纳如下费用: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
    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4、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交易费:3元/平方米
    2、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3、 营业税:差价*
    5.5%(房产证未满2年的)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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