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贩卖了一张别人的手机卡,结果是他人拿手机卡诈骗了

诈骗
2023-08-14 09:2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诈骗罪的主观要件,需要以非法占有的他人财物的目的。故构成诈骗罪首先需要看警察方面的立案情况,对于你的不知情情况,需要看警察方面的认定。如果认定你确实不知情,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倒卖手机卡,结果别人拿着手机卡去诈骗,卖卡人应当承担责任。如果不知道对方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一般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行政拘留15天以下。“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法律分析:1、倒卖手机卡,结果别人拿着手机卡去诈骗,卖卡人应当承担责。
    2、如果不知道对方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一般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行政拘留15天以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