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团翻唱一首歌曲,需要版权吗?非盈利的

著作权
2023-08-14 09:2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翻唱歌曲是否侵权视情况而定,详细如下:1、不侵权;如果所翻唱的音乐作品已经以录音制品的形式出版发行过,再以CD、卡带等录音制品中翻唱他人作品的,属于法定许可的范围(不侵权),不需要经著作权人事先许可,但要在两个月内按照法定许可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找不到著作权人的,可以向中国著作权协会支付报酬。在不损害权利人合理报酬的情况下,同样以制作录音制品的形式使用其音乐作品可以不经其许可。2、侵权;如果在录像制品、电视音乐(MTV)或现场表演中翻唱他人作品的,没有经作者本人或协会的许可,属于非法定许可的使用方式(侵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 普通人翻唱一般不需要版权。但若当事人出于商业用途或者以盈利为目的,而进行翻唱的,则需要版权,否则将涉及侵犯著作权,需要根据具体情节,对被侵权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四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 法律分析:普通人翻唱歌曲是否需要版权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普通人翻唱别人的歌曲,如果为一般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即普通人翻唱是不需要版权的。2、但是,如果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即普通人翻唱是需要版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第四条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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