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后想把户口迁回娘家需要哪些流程

2023-08-14 09:24: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离婚户口迁回娘家首先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2.办理迁入手续。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后,应当按照法定流程将户口迁回娘家。离婚后,女方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将户口迁回娘家:
    1、女方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户口登记机关出具迁移证;
    2、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材料;
    3、户口登记机关对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后,发现情况属实的,应当出具迁移证;
    4、拿到迁移证后,再去娘家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入登记,户口登记机关知道女方因离婚而迁入的,会同意女方的迁入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应当按照法定流程将户口迁回娘家。离婚后,女方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将户口迁回娘家:
    1、女方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户口登记机关出具迁移证;
    2、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材料;
    3、户口登记机关对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后,发现情况属实的,应当出具迁移证;
    4、拿到迁移证后,再去娘家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入登记,户口登记机关知道女方因离婚而迁入的,会同意女方的迁入请求。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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