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规则是刑事诉讼法中对于证据使用的规制,也是指确认证据的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证据法的集中表现,其中的相关性证据规则又称为关联性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证据规则也是有特别规定的,即证据规则的核心内容是规范证据资格,又称“证据能力”、“证据的可采性”、“证据的适格性”的规则。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必要时也可以询问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人员和见证人并制作笔录附卷,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进行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