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
合同备案流程如下:
1、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2、开发商向房管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提交预售合同等材料;
4、审核材料后,予以备案登记。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