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是小车主责,我是摩托次责,我及乘客受伤(预计费用1万),年龄61岁在上班,肋骨段三根医院建议休息三个月,请问怎样理赔?

保险赔偿
2023-08-14 10:38: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根据实际损失和身份信息综合判断受害人的赔偿金额。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医疗所支出的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增加日常生活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用。
    你好,我的朋友!对于你五根肋骨骨折的伤情,在事故处理之前,需要到国家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你五根肋骨骨折的伤情可以认定为十级伤残,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两年标准计算赔偿!受伤人员按城镇的标准计算,农村的按农村的标准计算。这个具体标准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不一样。
    首先,五根肋骨有十级伤残,具体赔偿金额取决于双方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伤者年龄,户籍,工作收入,赡养人。
    这个补偿不是随便定的,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一样。交警调解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出院后,拿到足够的证据去找交警。如果交警解决不了,去法院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就可以了。出了事不要怕麻烦。
    人们受伤了,他们在走路。车主转大,转到这里。这个怎么算?
  • 车祸护工费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车祸护工费是怎么赔偿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3、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法律分析:报警,等待警察处理。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