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媳妇有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赡养
2023-08-14 12:1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儿媳妇赡养公婆的法律规定:
    1、儿媳可以不赡养公婆,从法律角度看,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而且儿媳在家庭关系中,是没有法律地位的;
    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其所调整的家庭关系主要有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
    3、赡养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义务,赡养的含义基本上符合通常说的孝顺,在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并且在非特定条件下儿媳对公婆遗产也无继承权,声讨儿媳不赡养公婆不孝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4、所以赡养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赡养人。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儿媳在法律上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儿媳和她的公婆不是法律规定赡养义务的相对人,有法定赡养义务的是他们自己的子女。虽然儿媳和公婆是家庭关系,但是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义务。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根据法律规定,儿媳对公婆是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但是需要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法定有赡养义务的主体:有抚养能力的成年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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