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屋交易需要什么手续

二手房
2023-08-14 12:4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交易手续是:
    (一)发布或了解房源信息;
    (二)看房、挑房;
    (三)买卖双方初步达成意向、买方交付定金;
    (四)谈判签约,买方向卖方支付首付款;
    (五)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
    (六)买方支付剩余房款;
    (七)交房。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二手房买卖交易需要以下手续:
    (一)发布或了解房源信息;
    (二)看房、挑房;
    (三)买卖双方初步达成意向、买方交付定金;
    (四)谈判签约,买方向卖方支付首付款;
    (五)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
    (六)买方支付剩余房款;
    (七)交房。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二手房交易需要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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