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鉴某某果出来后,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8-14 1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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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应该做以下事情:
    一、核对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二、估算赔偿数额。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等。
    三、处理赔偿事宜。跟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鉴定出来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核对鉴定结论,看鉴定的结论有无问题,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2、估算赔偿数额,工伤鉴定以后,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等;
    3、处理赔偿事宜,有工伤保险的,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以携带鉴定结果和工伤认定书,去单位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进行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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