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情这样的,我在离婚时,孩子跟我,但是孩子父亲不给扶养费,经过法院判定在父亲有能力时就要尽父亲义务,后来我们离了,可是法院判完后,他就又有能力来尽父亲义务了就把孩子都接去了,可是在孩子上学到一半时,孩子在父亲那里不知道受什么罪就打电话我说要回母亲来,打电话时孩子在电话那头哭的撕心裂肺的,我听了怕孩子出事,所以同意回到我身边,可是我另外孩子就可怜了看到姐姐走了,他也想回我这里,当时我想,大的走了,小的就等他父亲尽义务了可是这三年来孩子在父亲那里没有尽到父亲义务,孩子在爷爷奶奶那里,还是爷爷奶奶在管,孩子生病了,孩子给他父亲说,他父亲就听到没去治疗,孩子为以后有个好身体,就叫他姐姐我女儿去接回走了

子女抚养
2023-08-14 13:04: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给了抚养费不给看小孩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再次就探望权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依据生效裁判文书,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给了抚养费不给看小孩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再次就探望权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依据生效裁判文书,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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