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4年2月左右以自己的名义帮朋友从银行贷了点款,朋友每月还款到银行,现在还有18期未还,朋友换不上了,该怎么办,而且我还借了几张信用卡给她

2019-06-04 01:33: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信用卡借款应当及时还款,若当事人属于恶意借款逾期不还并且达到一定金额的,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 信用卡未还款属于民事纠纷,应承担民事赔偿,除恶意透支、恶意欠款外。
    信用卡逾期后要承担违约责任,补缴罚金,并在个人征询上留下不良记录,应采取补救措施。
    信用卡逾期是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个人信任产生污点,不利于后期的银行借贷业务,在征信报告中产生逾期记录。
    逾期的后果:
    1、承担高额罚息;
    2、造成法律纠纷;
    3、在全国征信系统中留下“信用污点”。
    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就会被视为“恶意透支”。
    指刑法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恶意透支5万元至20万元之间就属于数额巨大,可能被判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在10年以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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