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的东西借给我用,被别人损坏了,谁负责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8-14 14:33: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有偿出借吗?如果无偿,损坏应由使用人承担

  • 民法典规定,债权行为造成他人财产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由朋友承担。法律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也就是说,因为帮助他人造成自己遭受损失,受益人应当支付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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