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职5个月,已转正员工,辞退可以只付补偿金,不付通知金吗?

无故辞退
2023-08-14 16:0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并非所有辞退都可以获得代通知金补偿的,当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存在过错为由即时辞退的,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员工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2)即时辞职(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 (3)用人单位预告辞退,即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4)用人单位裁员及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劳动合同终止未能续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违法辞退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以下三种情形:
    一、劳动者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
    二、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三、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 辞退可以放弃补偿金,但在放弃之后不能在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应一次性劳动者结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