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开店的合同应写明合伙人名称和经营场所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