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判决解散后程序是要怎样的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14 17:0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解散的程序如下:
    1、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解散;
    4、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方案制定并确定后实施;
    6、清算程序结束后,注销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公司解散程序: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进行清算;
    5、公司清算组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公司司法解散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第一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第一款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