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是否能评上伤残等级

工伤索赔
2023-08-14 17:3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有标准。工伤伤残等级由鉴定机构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进行综合判定。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 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4 致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5 判断依据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有标准。工伤伤残等级由鉴定机构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进行综合判定。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鉴定时机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鉴定时机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4致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5判断依据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