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离婚后如何迁出

2023-08-14 18:2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程序如下:
    1、申请准迁,即当事人向预备迁入辖区的户籍登记中心申请准迁,领取准迁证;
    2、申请迁出,即当事人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注销户口;
    3、申请登记,即当事人前往预备迁入辖区的户籍登记中心提交迁出证,申请户籍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户口迁出:
    1、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离婚当事人可以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出手续;
    2、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必须先取得落户地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的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户手续。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明,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后户口迁出手续办理程序:
    1、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申请户籍迁入,领取准迁证;
    2、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