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海离婚需要什么材料,法律怎样规定

协议离婚
2023-08-14 18:4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海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1、协议离婚的,需要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2、诉讼离婚的,需要起诉状、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上海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离婚登记声明书,纸质版原件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纸质版原件1份;
    3、本人居民身份证,纸质版原件1份;
    4、本人常住户口簿,纸质版原件1份;
    5、结婚证,纸质版原件1份;
    6、单人证件照,纸质版原件1份;
    7、本人的离婚协议书,纸质版原件1份。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离婚起诉书;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当事人参加庭审,等待法院审判;
    7、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则需要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