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协议离婚
2023-08-14 18:4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如下:
    1、办理协议离婚的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自愿离婚;
    3、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议离婚需符合的法定条件是:
    (1)当事人必须已经依法登记结婚
    (2)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订立离婚协议;
    (3)经婚姻登记机构审查通过,且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当事人亲自领取离婚证;
    (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具体有:
    1、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协议离婚;
    2、双方已经订立书面的离婚协议;
    3、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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