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认定不赔偿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3-08-14 19:1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劳动者遭遇工伤而老板不赔偿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问题的途径,第一是找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此依法处理,而劳动行政部门对此的调查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是找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工伤不处理的解决办法是建议起诉处理。
    具体如下:
    1、在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一年内,自己或近亲属,可以直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将由用人单位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3、如果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是直接受雇的老板,之间有证据证明形成雇佣关系的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责任”,可以起诉老板,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 一、工伤赔偿不给怎么办
    1、工伤赔偿不给的,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二、工伤处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工伤处理流程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维权所需要的法律程序。
    1、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对所发生的事故伤害是否算工伤的确定。只能由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来确定,一般为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其他机关无权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认定。
    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确定劳动关系。
    2、劳动能力鉴定;
    对于存在伤残的,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
    注:对首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鉴定结论次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自治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
    3、劳动仲裁;
    对于不能协商解决上述工伤待遇纠纷的,工伤职工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4、民事诉讼;
    对于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次日起15日内,提起民事诉讼,对起诉的工伤保险待遇,由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不给时,如果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不给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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