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结婚两年多了,我老公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欠了别人很多钱,现在警方以诈骗罪拘捕了他,现在人在看守所没有判刑,我起诉离婚他没有同意我们没有子女,我起诉离婚的时候他说我要还一半他欠的债务,难道我应该还吗?结婚后他没有做到当老公的责任还要我拿生活费给他花,我要怎样才能跟他离婚?

离婚
2018-08-11 07:35: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的婚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依法进行结婚后,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有关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能够确定相关的债务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婚姻债务的,可以依法请求对方共同承担这部分债务,但是一般情况下这一约定仅仅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效力而不能对抗债权人。
  • 我们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的内容可以知道: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贷款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贷款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贷款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婚内一方进行贷款债务,是夫妻一方个人贷款债务还是夫妻共同贷款债务,具体还要看证据。有证据表明婚内的贷款债务是个人贷款债务的,属于夫妻个人贷款债务。
    因此,当产生夫妻贷款债务纠纷时,首先还是考虑哪些债务是个人贷款债务,哪些债务是共同贷款债务,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予以分割即可。
  • 我国目前离婚是实行协议离婚,由于这对夫妻因特殊原因不能在一起,因此只有通过法院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可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将起诉状送达给服刑一方,并让他签字同意。如服刑一方不同意签字,法院同样可以安排开庭的时间,在服刑一方服刑场所开庭审理。最后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做出判决。   虽然一方属于正在服刑的犯人,人身自由受到剥脱,但是我国法律对离婚的判决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公平合理的。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离婚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下列证据:   
    (一)结婚证书和个人身份证;   
    (二)有关婚前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   
    (三)有关婚后感情状况的证据材料;   
    (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   
    (五)家庭财产清单,并附上该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材料;   
    (六)双方经济收入情况及生活现状的证据材料;   
    (七)住房、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八)其他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