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看守所一般14天是否有结果,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2023-08-14 19:5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可以延长一至三日,所以,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7天。如果是行政拘留一般是15日以下,并罚时不得超过20日,因此,在看守所已经30日的话,应该是属于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了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是重大的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如果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但最终没有被法院定罪量刑的,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因此不存在刑事犯罪记录问题,即案底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可以延长一至三日,所以,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7天。如果在看守所的话,应当是刑事拘留了,是关在看守所里的,这2个不一样。如果不构成犯罪的话,最长的拘留期限是37天。如果构成犯罪的话,就不会放出来,可能要经过法院判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 在看守所30天是否会产生案底,应以下情况讨论:1、如果在看守所30天是指被刑事拘留了30天,没有继续羁押而予以释放同时撤销案件了,就不会有案底了。2、如果在看守所呆了30天,并且案件已经移送法院起诉且最后被判刑,就会留有案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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