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离婚财产登记有哪些手续?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14 20:1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有: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再亲自再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夫妻可以通过以下手续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再亲自再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财产登记需要的资料:1、身份证(及复印件);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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