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在工地上上班出了事故要怎么赔偿

工伤索赔
2023-08-15 03:0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工地上出了事故怎么赔偿
    1、工地上出事故的赔偿方法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为工人投了工伤保险的,工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人医疗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2)如果单位没给工人投保的,由单位为工人支付该笔费用。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 发生工伤事故处理赔偿如下: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认定结果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与用人单位协商索赔,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员工在工厂上班受伤了,经认定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赔偿一般包括以下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十)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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