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弟弟准备结婚买房,女方公积金比较高,所以就用的女方的名字,我拿了10万块钱,现在两人分手了,我能不能把我出的钱要回来,没有借条,只有我给女方的转账记录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5 04:3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借贷关系,男方可以要求到期后女方还钱。
    2.如果是赠与关系,要看赠与财产的性质。如果是小额财产,财产转移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
    如果赠与财产可以视为是彩礼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返还;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借贷关系,男方可以要求到期后女方还钱。
    2.如果是赠与关系,要看赠与财产的性质。如果是小额财产,财产转移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
    如果赠与财产可以视为是彩礼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返还;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其一,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信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需要强调的是,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其二,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恋爱对方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其三,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两委”相关负责人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