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两年前借钱给一个朋友,还钱时间两年,当初借五万,说好还七万,借条当时直接写的借七万。现在他无能力还这钱。请问我该怎么讨回我的钱?

2019-06-04 06:15: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民法通则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借条诉讼时效期间到之前,【1】当事人提起诉讼,【2】当事人主张要求,行使权力,【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以上三种情况都能是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期,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所以只要以上三种情况,你有一种符合就不用从新拟定。
  • 借款借条规范:主要是以下几项:借款人,出借人,(要有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借款金额(大小写都要有),借款用途,借款时间,还款时间,何时付款,有无抵押,如果到期不还,怎么惩罚(比如利息),最后是如果到期不还怎样办理(比如去法院诉讼),最后是双方签名和日期.最好加上按手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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