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装修了个店面,总价在6.3万,施工期间收到3万预付款,现在已经完工一个多月了,问要尾款总说没钱,我可以用什么方式讨要尾款,有装修合同,合同是验收完15天内支付完。

装修纠纷
2023-08-15 07:3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装修产生纠纷后,当事人应当友好协商,以求妥善解决;如果确实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产生纠纷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装修出问题装修尾款一般不需要付清,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装修尾款一般在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将现场清理干净后支付,验收不合格的可以在整改合格之后进行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 装修合同付款方式通常都是分开工预付款、中期进度款、竣工尾款以及维修保证金四个阶段将款项付清。一般先付工程款的20%,工程完成后付到80%,工程验收后付到95%,留5%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按照对业主较为有利的付款方式签订到合同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第七百八十三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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