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偿保管合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8-15 08:3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偿保管合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无偿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无偿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给寄存人造成了损失,并且是出于故意和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八百九十四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九十八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 无偿保管合同通常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只要尽到了无偿保管合同相应的保管责任,不存在重大过失的话就不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尽到责任或由于过失而发生意外,也可能会存在需要赔偿的情况。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九十二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 无偿保管合同通常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只要尽到了无偿保管合同相应的保管责任,不存在重大过失的话就不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尽到责任或由于过失而发生意外,也可能会存在需要赔偿的情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九十二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