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放弃
遗产继承声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放弃遗产承诺书的标题;
2、声明人的身份信息和基本信息;
3、声明人跟
被继承人的关系;
4、拥有
继承权的遗产;
5、全部继承人情况;
6、自愿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
7、落款由声明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应当在
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