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破产后有什么影响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15 08:35: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破产后的影响有:
    1、禁止个别清偿债权人;
    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由管理人管理破产的一系列事项;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解除有关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暂停执行程序;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取得债务人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 申请破产后的影响:
    1、禁止对债权人个别清偿。
    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会同时指定管理人,由管理人来对破产的一系列事情进行管理。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取得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 破产申请受理后对债务人产生的影响为:债务人丧失对破产财产的处分权,转由管理人行使;债务人个别清偿行为无效;管理人对于破产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双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选择履行权等。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