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子的物业费应当由谁缴纳

房屋租赁
2023-08-15 10:1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费缴纳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的一方缴纳。若在租房合同中约定由哪一方缴纳,则约定的一方承担缴纳物业费的义务;若没有在租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则由租户缴纳,租户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的,房东承担连带责任。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租房物业费一般由出租方交纳,出租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方交纳,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承租方拒绝交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方交纳并追究其连带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法律分析:物业费缴纳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的一方缴纳。若在租房合同中约定由哪一方缴纳,则约定的一方承担缴纳物业费的义务;若没有在租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则由租户缴纳,租户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的,房东承担连带责任。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