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双方另一方隐瞒胡乱贷款,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婚姻债务
2023-08-15 10:4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夫妻一方隐瞒另一方的借款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
    或者用于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了,则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无法证明的,则该笔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不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一方瞒着对方贷款的处理方式:如果该贷款没有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是夫妻共同经营,那么这笔贷款应属于借贷人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由借贷人以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反之如果这笔贷款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二人不管是在离婚前还是在离婚后则均需对此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如果所负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只需另一方承担超出部分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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