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实际工资是11000元,合同签订的工资是2000多元,社会保障基数是4000元左右。现在公司的工资只有一半。我能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15 11:0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赔偿工资计算方式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一般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赔偿应当先按照合同约定实行。工资赔偿有三种依据:1、双方约定的依据,即你签定合同的数额执行;2、工资一般通过银行发放,请到银行打印出过去十二月公司给你发放工资的进账记录盖上银行章,作为提交劳动部门作为的赔偿依据(即实发依据),如果涉及每月因绩效或提成工资造成每月工资总额不一样,采取过去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度工资作为发放工资依据;3、双方举证不清,劳动部门一般采取按照当地年度政府公布的居民收入额度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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