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朋友,您好!
1、对于您男友的婚前债务,无论你们是否去做公证,也无论做公证时债权人是否在场,这都只属于男方个人债务。因此,如果你们已经决定去做《婚前债务公证》那也没问题,债权人不在场也不影响公证效力,而且在你们婚后,债权人无权要求您来还款。对于您来说,唯一的影响在于,婚后男方取得的财产也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他用这笔钱去还债,势必造成你们共同财产数额的减少。
2、既然去做公证,就应当在公证书中写明具体的欠款数额、债权人、归还时间等内容。
3、每年写一次欠条应该是为了防止超过
诉讼时效,为避免被认作婚后债务,建议在婚后男方被要求重写欠条时,注明该借款实际借出的时间、属于个人婚前债务并表明愿意按时还钱的态度。
4、由于各公证处可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关于办公证所需证件建议直接咨询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