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别人3万元 我就一处房产还有房贷 判决书已下 执行庭给我打电话让我过去 我不去会如何处理过去 我不去会如何处理?我欠别人3万元 我就一处房产还有房贷 判决书已下 执行庭给我打电话让我过去 我不去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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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执行人唯一房产的执行,应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
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根据该规定,在被执行人只有一套用于家庭居住房屋的情况下,执行机关一般不能采取拍卖、变卖等处分措施。
不过,由于本条规定的
立法目的是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在被执行人用于居住的唯一住房明显超过家庭居住必需时,如房屋为豪华别墅等情况,执行中应当考虑给被执行人置换一套能满足其家庭居住要求的普通住房,两套房屋的价值差额用于满足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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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是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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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