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在浙江一个工厂工作,每天工作时间基本上都十几个小时,而且节假日有时也不放假,端午就没有放假,请问这合法吗

2019-06-04 10:25: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你有权要求得到一份劳动合同,公司不给的你可以交涉,交涉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处理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建议你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还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有自由辞职权。
  •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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