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有:
1、对债权人和受让人的效力,债权人丧失部分或全部的债权,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2、对债务人的效力,债权转让不影响债务人的权利,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
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