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财产赠与协议是否不公平有效。但财产在其他地区

赠与合同
2023-08-17 13:0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财产赠与协议怎样才有效
    1、财产赠与协议满足以下的条件才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哪些财产赠与协议是无效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作出的赠予;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作出的赠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如处分他人财产作出的赠予;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作出的赠予。
    三、有效的协议需具备哪些条件
    1、经过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了一致的;
    2、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的。
    四、财产赠与协议需要公证吗
    财产赠与协议的当事人可以自愿将协议公证,但是法律并无强制要求,经公证过的赠与协议不得任意撤销。
  • 财产协议不公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效力条件的情况下就具备法律效力。并不是以是否办理公证为协议生效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财产赠与一般要签订赠与合同,且同时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以下条件时,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